关于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延寿县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9-27 12:13:54

各位考生:

按照《关于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延寿县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现场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取消及缩减情况

按照《通知》要求:“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共缩减5个岗位,取消 1个岗位,具体情况如下:

岗位缩减

序号

主管部门

事业单位名称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缩减后

1

延寿县教育局

延寿县第一中学

38035

日语教师

2

1

2

延寿县教育局

延寿县第二中学

38040

生物教师

2

1

3

延寿县教育局

延寿县第二中学

38041

计算机教师

2

1

4

延寿县教育局

延寿县第四中学

38047

语文教师

2

1

5

延寿县教育局

延寿县庆阳学校

38053

语文教师

2

1

岗位取消

序号

主管部门

事业单位名称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1

延寿县教育局

延寿县第一中学

38031

物理教师

2

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 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地点: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哈尔滨市延寿县延寿镇西同庆街189号)

三、现场资格确认准备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6、限定行政区划内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详见附件1)

8、《招聘计划表》中其他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注意事项: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由延寿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政策咨询电话:0451--53018270

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延寿县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确认名单

3.诚信承诺书

 

                        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7日